第2种观点: 行政诉讼终审不服怎么办?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进行再审呢?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了解了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的再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向申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再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要求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抗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1)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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