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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与相邻权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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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1)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以相邻关系为基础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应该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2)两者提供便利的内容也有不同。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使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而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为了调和不同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对他们的各自权利给与一定的,使得大家共同方便使用,这是为了达到使用的最低标准。(3)相邻关系通常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之上,而地役权则不要求相互毗邻,甚至相隔很远的土地之间都可以通过协议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和经营。(4)相邻关系的产生一般都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设立一般都是有偿的。

相邻权与所有权有何区别

所有权属于物权的一种,相邻权属于物权的延伸范围,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如何区分相邻权和地役权

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地役权和相邻权:1、地役权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相邻权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2、地役权为自己不动产的利益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是一项的物权,相邻权是对相邻不动产所有权的或扩张,不是一项的物权类型。3、地役权程度较大,相邻权程度较小。4、地役权通常是有偿的,相邻权通常是无偿的。5、地役权有期限,相邻权无期限。

相邻权纠纷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相邻权需要哪些证据

写出事实和理由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证据。证据包括照片以及房产证等。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的权利。相邻权的界定有其深刻的道德价值;其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和延伸。

地役权能否排除相邻关系

地役权不能排除相邻关系。《民法典》第二百八十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六条 【地役权人的义务】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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