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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逾期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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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事项往往都会进行细致明确的约定,房屋未按照时间交付,往往会影响后续房产证的办理,业主都可以进行索赔。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留意是否有相关条款的约定。一旦开发商延迟,可以依次为依据进行违约索赔,损失金额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算,没有约定的,则按照购房款参照银行利息标准进行计算。

一、开发商长期不给办产权证怎么办

1、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一般来说,关于这个问题,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上就有相关的条款和规定。你需要看看合同中是否对产权证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已做了约定,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

总而言之,一切都是需要按照购房合同上的条款以及约定来处理。不过,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对于违约金额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就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关于产权证的相关约定,那么就可按此处理,如果没有,购房者可以向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开发商不给办产权证时,起诉后,要求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开发商不给办产权证时,起诉后,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计算?

1、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预期交付使用房屋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会明确约定逾期履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通常以该标准为赔偿金。

2、没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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